按照省、市總工會的統一部署,根據省總工會《浙江省聘用職業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法》和《浙江省職業化工會工作者招聘實施細則》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與方式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二、招聘人數、用工性質及聘用人員待遇
(一)招聘人數
經省、市總工會同意,本次招聘名額共8人。工作崗位分A、B兩崗位,由臨海市總工會分配。A崗3名,工作地點在各街道總工會;B崗5名,工作地點在各鎮、浙江頭門港經濟開發區總工會。
(二)用工性質
聘用人員為臨海市總工會非在編工作人員,與臨海市總工會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二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二個月。
(三)聘用人員待遇
1、工資待遇。試用期工資25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3000元/月。
2、其他待遇。聘用人員依法參加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享受帶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三、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政治素質過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二)熱愛工會事業,善于做群眾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熟悉現代化辦公軟件操作;
(三)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25日后出生);
(四)臨海戶籍;
(五)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報名時提供學信網上的學歷證明復印件);
(六)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計算到2018年10月25日止);
(七)身體健康,精力充沛。
(八)具體崗位設置要求如下:
崗位名稱 |
人數 |
專業要求 |
工作地點 |
A崗 |
3 |
文秘教育、秘書學、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學、漢語言、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漢語言文學教育、漢語言教育、新聞學、中國文學、 |
分配到街道總工會工作 |
B崗 |
5 |
專業不限 |
分配到鎮、浙江頭門港經濟開發區總工會工作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三)依照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25—26日,每天上午8:00-11:30時,下午2:00-5:00時。
報名地點:臨海市總工會419室。
聯系人:馮濟峰、施衛森
聯系電話:85300196 85119990
2、報名應知事宜
(1)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各二份復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式三張,并打印學信網學歷證明二份,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如實填寫《臨海市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為確保聘用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如低于3:1,則適當減少招聘人數,使之達到開考比例。
(3)報考人員須于11月13日前憑有效身份證到臨海市總工會419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工作由臺州市總工會負責實施。筆試設職業能力測試一科,總分100分,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2017年10月-2018年10月)、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省工會第十五次代表大會精神、工會基礎知識、勞動法律法規相關知識和文字能力測試等。試題由省總工會安排命制。
1、11月13日前發放準考證,準考證到臨海市總工會419室領取。
2、11月17日上午9:00-11:30進行筆試。筆試地點及考生須知詳見《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面試
資格復審由臺州市總工會負責,面試工作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
1、11月26日前完成閱卷后,在臺州工會網及臨海工會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經資格復審通過后,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如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2、12月1日前發放面試通知,到臨海市總工會419室領取。
3、面試時間待定。采用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
4、12月10日前確定綜合成績,并在臺州工會網及臨海工會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四)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臨海市總工會負責實施。
1、體檢、考察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通過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的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
3、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
(五)公示、聘用
公示與聘用工作由臨海市總工會負責實施。
1、體檢、考察結束后,臨海市總工會從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海工會微信公眾號、《今日臨海》報紙上公示,公示期為三天。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五、其他事宜
為保證選聘工作的公開公正,臨海市總工會專門成立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招聘領導小組,全程領導監督招聘工作,對招聘考試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處理。同時設立專門工作機構,負責政策咨詢、紀律監督等工作。政策咨詢電話:85300196,監督舉報電話:85115831。
本公告由臨海市總工會負責解釋。
臨海市總工會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