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確保我縣社會治安穩定,經編外用工招用備案(備案號BWYG2018—034),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用以下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用對象和條件公告如下:
一、招用計劃
計劃招用編外人員40名,具體崗位、招用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招錄崗位及要求)。
二、招用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
2.中國國籍,年滿18周歲(2001年1月4日之前出生)。
3.文職輔警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勤務輔警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和工作能力;
5.退伍軍人、公安司法院校特警等相關專業畢業生和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比賽名次的武術、拳擊、散打等格斗技能人員以及具有國家級資質特殊人才,可適當放寬上述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不得錄用情形
曾受到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司法拘留,或曾因違反規章制度被用人單位開除或者正在被國家行政機關立案調查以及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不得報考,解釋工作由公安局負責。
三、招用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擇優聘用。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1月 7至2019年1月11日(8:30-11:30, 14:00-17:30 )
報名地點:磐安縣公安局525辦公室(雙溪路110號)
公安局咨詢電話:0579-84652930
報名要求:
1.填寫《磐安縣公安局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報名人員持畢業證書、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退伍證或駕駛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1張;
2.報名人員按照不同的招用崗位進行報名。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未能按時提供相關資料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合格的參加體能測試。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測試項目為100米跑、1000(男)/800(女)米跑,每個項目要求不低于45分,低于45分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警體達標測試評分表》附后。
(四)筆試
體能測評合格者,統一參加筆試。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五)面試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女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名單,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如果入圍人數沒有達到1:2比例,由公安局視情況調整招錄人數。面試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六)體檢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參照一般單位用工體檢標準,巡特警留置看護人員視力需達到裸眼4.8以上。
(七)考察
考察參照錄用民警考察標準。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記守法、廉潔自律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的依據。
(八)聘用
對政審合格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與磐安縣公安簽訂勞動合同。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對招聘公告中關于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等信息的咨詢,可直接撥打0579-84652930進行電話咨詢;
(三)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進行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 招用過程中相關信息指定磐安人才網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咨詢電話:84652930(公安局)。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磐安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磐安縣公安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