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 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20〕42 號 ) 精神,以 及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 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 號 ) 和《關于做好 202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 知》(人考中心函〔2023〕19 號 ) 要求,現結合我省實際,將此 項考試有關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 6 月 10 日至 11 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 月 10 日
14:00— 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6 月 11 日
09:00— 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 中級)
14:00— 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 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 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考點設在各市 (含義烏市,下同),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遵守 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 一 )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二)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 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 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 限相應增加 2 年。
( 三 )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 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 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 中級) 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5 年。
以上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 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 (全日制教育 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時間除外)。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 1。
三、獲得證書 (成績合格證明) 條件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 應試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 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 平證書。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特別提醒:已取得的證書 (合格證明) ,證書上的錯誤信息 無法修改,請各位考生在報名時務必正確填報個人信息和上傳本 人照片。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 一 ) 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 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 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 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 二 ) 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 合格后,直接上網公示,除有情況反映外,不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 三 ) 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 (包括“不適用告知 承諾制”和 “撤回承諾”的,下同)、學歷等證書網上無法核驗 經上傳后報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 成績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 后核查。
( 四 ) 網上報名時,若選擇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或 “撤 回承諾”,本年度此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 五 ) 在考前、考中、考后 (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 閱卷、成績和證書使用等) 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 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報考資格、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 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 一 ) 報考流程
報考人員應于 4 月 11 日至 21 日上午 12:00 點之前,通過
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http://zjks.rlsbt.zj.gov.cn ) 鏈接,或直接登 錄中國人事考試網 ( http://www.cpta.com.cn/ ),按系統提示,先
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 ( 照片處 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 “辦事指南”欄目),再 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
1. “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 1 )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 ( 如 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 一 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 (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 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 書材料后,方可繼續選擇報考信息。
( 2 ) 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 ( 點擊) “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在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 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 (不允許 代為承諾)。
( 3 ) 在承諾書提交后,直接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 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
( 4 ) 打印的 “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 留存備查。“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 費且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 “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 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諾”, 同時不要隨意點擊, 以免誤操作。
2.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 1 )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 ( 如 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 一 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 (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 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 書材料后,方可繼續選擇報考信息。
( 2 ) 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 ( 點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隨后點擊“確認”,同時必 須打印 “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 3 ) 報考人員還須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右上角通過搜索詞條下載打印,考試名稱修改為本 項考試)。打印的 “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 “報名表”請妥善保 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場考后報考 資格核查。
( 4 ) 報名時一旦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選
擇“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使 用告知承諾制”,同時不要隨意點擊, 以免誤操作。
3. “撤回承諾”和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對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人員中的“撤回承諾”和“不適 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其報考流程除少一個 “選擇”環節外, 其他環節均按以上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操作。
(二) 注意事項
1.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 位、國 (境) 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相應的 學歷 (學位) 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2.對于報名時須上傳相關證件 (證明) 材料的,且為“不使 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在上傳相關證件材料后,還需聯系 省人事考試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 程。
3.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 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4.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 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 時間。
5.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 “確認”前, 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 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 試院處理。
6.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 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7.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考務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 ) 規定,報考人員原則應在 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 ( 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浙江省 內 )。如非我省考生, 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 (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 (如考試級 別、科目、報名點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 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 用等受影響的, 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8.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 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 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 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 資格的, 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 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 真 88395085。
六、 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 6 月 5 日至 9 日登錄報名網打印準考
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 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 (考區) 人事考試機構處理。特 別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證號同時有誤不得修改,“準考證”不要 有其他人為標記,否則影響考試。
七、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 每人每科 60 元,報考中級主觀題每人每科 65 元,報考高級主觀 題每人每科 70 元??忌杞毁M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 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 登錄 “浙里辦”APP,在 “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八、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社會工作實務》 (高級、中級) 科目為主觀題,用黑色墨 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其他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各科目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 用。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削筆 刀、計時器 (無聲、無收發和拍攝功能) 、 醫用口罩。
考生必須憑本人未作人為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
證件原件方可入場。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 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電子設備, 以及提包、資料等物 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 出考場。嚴禁提前或超時答題。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題本和答題 卡上的 “注意事項”或 “作答須知”,按規定要求涂寫個人信息 和作答,同時要檢查題本和答題卡,如有印刷、裝訂等質量問題 應當即舉手報告。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也不得作與考試無關 的標記。否則,若影響考試和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 紀違規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污損或答錯位置的答題卡 不得更換。
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對考場實
施全程監控。提醒各位考生務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
九、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
( 一 ) 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
在報名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 二 ) 考后核查??记八性O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
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還應完成以下工作流 程:
1.對于 “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直接上網公示
10 個工作 日。
2.對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需進行現場考
后核查。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省民政 部門另行通知。
3.如有情況反映, 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省民政部門負責核
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相關市 (考區 ) 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 在未查清事實前,以及考后審核逾期的,先不進行成績數據和 證書相關操作,暫按 “報考條件待核查”相關規定處理。
( 三 ) 證書制發。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
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 號 ) 精 神,對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員,在人社部人事 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由考生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
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 ( 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紙質證書后,在浙江人事考 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相關考生可在該網上申請紙質 證書郵寄服務 ( 郵費到付 )。往后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 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
十、有關要求
省市人事考試機構和民政部門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密
切配合,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 ( 具體計劃見附件 2 )。
( 一 ) 考點下設至縣 ( 市、 區 ) 的市,要延伸考務管理,
加強考務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采取切實 措施,積極協調教育 ( 學校 )、公安 ( 治安、網監、交管 )、經 信 ( 無線電管理 )、 網信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 保障和安全管理。要下大力預防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發生,一經 發現,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 (人社部第 31 號令 ) 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處理。 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 用中國 ( 浙江 )”網上公布,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順利實施。
( 二 )省市人事考試機構和民政部門相關單位要按照工作
分工,分別做好報考技術和報考條件咨詢工作。要及時做好對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成績通過的人員,以及有情況反映人員 的考后核查工作。對需要現場核查的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 謹防遺漏。 要確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時傳送。
附件: 1.202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2.202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3 年 4 月 4 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廳專技處、省民政廳社慈處,各市民政局。 |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3 年 4 月 4 日印發 |
附件 1
202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地區 |
電話 |
工作時間 |
浙江省本級 |
0571-87053105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30-17:00 |
杭州市本級 |
0571-89586406、0571-89586404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
上城區 |
0571-89500815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
拱墅區 |
0571-89505308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
西湖區 |
0571-89511032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
濱江區 |
0571-89521134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
蕭山區 |
0571-83812528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
余杭區 |
0571-88729136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 |
臨平區 |
0571-89197973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
錢塘區 |
0571-82987517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
富陽區 |
0571-63341317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
臨安區 |
0571-89541488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桐廬縣 |
0571-89545798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
淳安縣 |
0571-89600520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
建德市 |
0571-64723686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
西湖風景名勝區 |
0571-87179559 |
周一至周五 8:30-11:45 14:00-17:00 |
寧波市本級 |
0574-89184255、0574-89189078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
海曙區 |
0574-87236000、0574-55680719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江北區 |
0574-87451785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鎮海區 |
0574-86258832、0574-89287575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北侖區 |
0574-86183189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鄞州區 |
0574-87419560、0574-89295820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奉化區 |
0574-89288112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余姚市 |
0574-62838616、0574-62703129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慈溪市 |
0574-63046803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寧??h |
0574-89584011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象山縣 |
0574-89387882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前灣新區 |
0574-89280404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高新區 |
0574-87568192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溫州市本級 |
0577-89985177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
鹿城區 |
0577-88354935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
甌海區 |
0577-88533433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
龍灣區 |
0577-86968507 |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4:30-17:00 |
洞頭區 |
0577-5938627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
樂清市 |
0577-61880230 |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4:00-17:00 |
瑞安市 |
0577-65806059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永嘉縣 |
0577-67225761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
平陽縣 |
0577-63711029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
蒼南縣 |
0577-59892866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
龍港市 |
0577-59911802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文成縣 |
0577-67708997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
泰順縣 |
0577-67569712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
湖州市本級 |
0572-2102236、0572-2113167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吳興區 |
0572-2289327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南潯區 |
0572-3012200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德清縣 |
0572-8062283、0572-8062536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長興縣 |
0572-6034778 0572-6040061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安吉縣 |
0572-5317185、0572-5123310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南太湖新區 |
0572-2702312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嘉興市本級 |
0573-83958980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
南湖區 |
0573-82826022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秀洲區 |
0573-82720286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
嘉善縣 |
0573-84457792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平湖市 |
0573-85639719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海鹽縣 |
0573-8611018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海寧市 |
0573-87288517、0573-80707809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桐鄉市 |
0573-89389184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
嘉興經開區 |
0573-83680688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嘉興港區 |
0573-85522983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 |
紹興市本級 |
0575-85099911、0575-8800307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越城區 |
0575-88601832、0575-85733919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柯橋區 |
0575-84126721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上虞區 |
0575-82022001、0575-82930652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諸暨市 |
0575-87606513、0575-8900110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嵊州市 |
0575-83263558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新昌縣 |
0575-86621900、0575-86337356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金華市本級 |
0579-8211205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婺城區 |
0579-8222559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
金 義 新 區 ( 金 東 區) |
0579-8216316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金華開發區 |
0579-89155089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蘭溪市 |
0579-89022075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
東陽市 |
0579-86655182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義烏市 |
0579-85271573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永康市 |
0579-89263502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浦江縣 |
0579-84103149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
武義縣 |
0579-87662348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
磐安縣 |
0579-84661895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
衢州市本級 |
0570-3026696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柯城區 |
0570-302017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衢江區 |
0570-3838736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龍游縣 |
0570-7022012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江山市 |
0570-4579072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常山縣 |
0570-5897693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開化縣 |
0570-6523759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
舟山市本級 |
0580-2039557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
定海區 |
0580-260894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
普陀區 |
0580-3011126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
岱山縣 |
0580-4478992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
嵊泗縣 |
0580-5082473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
臺州市本級 |
0576-88698305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椒江區 |
0576-88225874、0576-88888582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黃巖區 |
0576-84121336、0576-84121319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路橋區 |
0576-82557215、0576-82465163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臨海市 |
0576-85311253 |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
溫嶺市 |
0576-89961730、0576-89961738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玉環市 |
0576-87219292、0576-87221234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天臺縣 |
0576-83930543、18072510539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
仙居縣 |
0576-87774427 |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
三門縣 |
0576-83358316、0576-83337913 |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
臺州灣新區 |
0576-88217963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6:30 |
麗水市本級 |
0578-2091585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蓮都 |
0578-2185025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龍泉 |
0578-776183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青田 |
0578-6501930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云和 |
0578-5135822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慶元 |
0578-6113398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縉云 |
0578-3138583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遂昌 |
0578-8128206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松陽 |
0578-8801728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景寧 |
0578-5084613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
附件 2
202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4 月 4 日 |
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
4 月 11 日至21 日上午 12:00 點之前 |
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同步進行網上交費。 |
4 月 26 日前 |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上報試卷預訂單。 |
5 月 29 日前 |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按規定格式和方式上報考 場數據。 |
5 月 29 日前 |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上報指揮班子、值班人員 名單。 |
6 月 5 日至 9 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 |
6 月 8 日前 |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做好接收試卷準備,試卷 到達后嚴格按規定交接、保管和運送。 |
6 月 10 日至 11 日 |
考試。 |
6 月 12 日前 |
各市將試卷送回省考院。 |
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確認后考 試成績經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核驗 后 |
1.公布考試成績。 2.對“采用告知承諾制”的成績合格人員, 公示 10 個工作日。 3.省民政部門及時組織對“不使用告知承諾 制”成績合格人員,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
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 后 |
相關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 人電子證書。 |
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紙質證書 后 |
相關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申請資格證 書郵寄服務 (郵費到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