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龍游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布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2017 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29號)、《關于公布2017年全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61號)和中共龍游縣委組織部、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龍游縣各級機關單位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龍人社〔2017〕12號)精神,現將我縣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上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附件1)。
資格復審時間: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資格復審地點:龍游縣就業管理服務局(縣城太平西路121號)五樓會議室內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即5月24日17:00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單位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請,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可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
復審所需攜帶的資料:《2017年龍游縣公開招考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表》(附件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一寸免冠近照一張,貼《資格復審表》。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職位的證明;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6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
復審結果及遞補情況,請關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網址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網址:gwy.zjhrss.gov.cn)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lyrlsb.gov.cn/)
“龍游人社”微信公眾號
附件1:2017年龍游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入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龍游縣委組織部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9日
思政教育面試特訓班輔導簡章:http://www.by661.com/zhuanti/
開課時間:5月24-31日
開課地點:杭州、衢州、麗水
咨詢電話:13989808375 葉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