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溫州市龍灣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
(含緊缺職位、選調生村官)
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通知
各位筆試入圍的考生(含緊缺職位、選調生村官):
根據2017年溫州市龍灣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5月26日在溫州人才大廈辦公樓三樓(學院中路5號)對除報考公安、司法系統人民警察職位外筆試入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由各招錄機關通知考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按照公告規定,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報考人員應攜帶單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張,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及報考專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及報考專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出具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報考選調生村官的除應提供應屆畢業生所需材料外還要提供學生干部證明及由學校黨委組織部門(或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意見并蓋章的《報名登記表》。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6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考慮到實際情況,資格復審可以委托他人代審,但需提供復審委托書(附件2),同時需在資格復審表上簽字。
2.報考公安、司法系統人民警察職位考生的體能測評。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實施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三個測評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在體能測評過程中,縱跳摸高測試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
報考公安、司法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體能測評。逾期不到者,作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體能測評期間考生不得使用任何通信工具,如遇突發情況,由工作人員對外進行聯系。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照1:2比例),緊缺職位按照1:5比例,確定領取《資格復審合格單》人員。體能測評所需衣服、鞋子請事先準備。
3.領取資格復審合格單。報考公安、司法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均通過的,現場發給《資格復審合格單》。其余考生在資格復審通過后現場發給《資格復審合格單》(面試時間定于6月3日—4日)。按《資格復審合格單》要求的時間到溫州人事考試網打印《面試通知書》。
附件:1.2017年溫州市龍灣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復審委托書
中共溫州市龍灣區委組織部
溫州市龍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附件1
2017年溫州市龍灣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
筆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招錄單位 |
招錄 職位 |
招錄計劃 |
姓名 |
準考證號 |
筆試總分 |
名次 |
說明 |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1 |
1 |
李博武 |
03201061222 |
116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1 |
1 |
鮑云鶴 |
03201071103 |
114.83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1 |
1 |
徐塞淵 |
03201161020 |
113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2 |
1 |
張若穎 |
03201130422 |
130.5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2 |
1 |
葉青青 |
03201140811 |
124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2 |
1 |
鄭悅 |
03201102127 |
121.33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司法局 |
計算機 |
1 |
林偉 |
03201081124 |
138.5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司法局 |
計算機 |
1 |
孫芳 |
03201152402 |
130.17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司法局 |
計算機 |
1 |
徐釗汝 |
03201131903 |
127.17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審計局 |
城建 |
1 |
解添如 |
03201151904 |
127.17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審計局 |
城建 |
1 |
黃惠 |
03201101308 |
125.83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審計局 |
城建 |
1 |
李駿 |
03201160112 |
124.5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律 |
2 |
金道偉 |
03201111822 |
132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律 |
2 |
陳彤 |
03201120522 |
127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律 |
2 |
王芯潔 |
03201130913 |
123.33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律 |
2 |
鄭道平 |
03201061713 |
118.33 |
4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律 |
2 |
陳晨思 |
03201051112 |
115 |
5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律 |
2 |
盧瓊 |
03201061312 |
111 |
6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執法人員1 |
1 |
項勝特 |
03201042527 |
130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執法人員1 |
1 |
潘冰青 |
03201062214 |
129.5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執法人員1 |
1 |
王健鵬 |
03201141121 |
127.67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執法人員1 |
1 |
溫友遼 |
03201091408 |
127.67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執法人員2 |
1 |
張慧敏 |
03201090718 |
133.5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執法人員2 |
1 |
邵巍慈 |
03201100214 |
132.5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執法人員2 |
1 |
陳璐 |
03201091827 |
128.83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統計普查中心 |
計算機 |
1 |
楊若綺 |
03201142902 |
138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統計普查中心 |
計算機 |
1 |
施楊廣 |
03201152408 |
131.83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統計普查中心 |
計算機 |
1 |
謝晟琦 |
03201061402 |
130.83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街道公務員1 |
1 |
陳翔 |
03201130516 |
137.5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街道公務員1 |
1 |
胡慧穎 |
03201151625 |
134.67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街道公務員1 |
1 |
姜慧鈞 |
03201132207 |
131.33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街道公務員2 |
1 |
占曉 |
03201091917 |
128.33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街道公務員2 |
1 |
李甘雨 |
03201142523 |
125.33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街道公務員2 |
1 |
朱譽 |
03201101930 |
124.83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優秀村干部“職位1” |
1 |
張何忠 |
03201132102 |
122.33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優秀村干部“職位1” |
1 |
陳靈麗 |
03201100907 |
116.33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優秀村干部“職位1” |
1 |
余潔 |
03201090903 |
115.67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選調生村官 |
1 |
楊豪 |
03201071229 |
121.17 |
1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選調生村官 |
1 |
邵斐斐 |
03201142020 |
114.5 |
2 |
入圍資格復審 |
溫州市龍灣區街道機關 |
選調生村官 |
1 |
林錦怡 |
03201151223 |
113.83 |
3 |
入圍資格復審 |
附件2
復 審 委 托 書
因 原因,本人無法于2017年5月26日親自參加2017年溫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現場資格復審,特委托 (括號內注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關系,身份證號碼: )代為參加,本人保證有關本次資格復審全部事項受委托人均會告知本人,因受委托人原因或本人原因導致無法參加面試、取消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等后果,一切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委托時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簽名并捺印): 聯系方式:
受委托人(簽名并捺印): 聯系方式:
注:須同時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
文章來源:浙江人事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