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吸納部分高學歷緊缺專業人才,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9年全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緊缺職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此次招錄計劃共44名,招錄的專業主要為城市規劃、網絡安全、國際商法、外語翻譯、通信工程、生態保護和環境建設、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以及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緊缺專業(詳見附件)。
二、招錄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主要為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3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間出生,下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8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2.報考浙江省戒毒管理局機關戒毒醫學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3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間出生);報考寧波市人民警察學校心理輔導職位的,年齡18至30周歲(1988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間出生),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35周歲(1983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3.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報考浙江警察學院、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浙江省戒毒管理局和寧波市人民警察學校的,要求體能測評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個項目均達標。
三、報考程序
2019年緊缺職位公務員招錄與四級聯考、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等同步進行,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職位報考,不得兼報。具體安排: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9年4月16日9時—4月22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4月16日9時—4月23日17時。
網址:gwy.zjk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職位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報名比例不足1:8或超過1:80的職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報名后由招錄機關單位對是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通過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初審的考生,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二)繳費確認
時間:4月24日9時—4月26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于4月25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傳真到浙江省人事考試院(電話:0571-88396652),經審核同意后,免除其考試費。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錄計劃數3倍的職位,可酌情核減或取消招錄計劃。相關報考人員可按規定改報。
(三)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5月13日9時—5月19日17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一)時間和科目
筆試時間為2019年5月19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A卷)
(二)地點
報考省級機關單位的,考試地點在杭州。報考市級機關單位的,考試地點在設區市。
報考人員同時攜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部分職位需要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按招錄計劃中備注說明的有關要求執行。
(三)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并確定體能測評、面試對象
筆試結束后,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招錄機關單位在各招錄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體能測評或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五、面試
省級招錄機關單位的面試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自行組織實施,市級招錄機關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知識或技能水平測試的,面試和專業知識(技能水平測試)成績均應達到60分以上,面試總成績按備注欄要求合成。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前,招錄機關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六、體檢、考察、錄用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總成績再相等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2×40%+面試(總)成績×60%
在筆試階段進行專業知識或技能水平測試的職位,筆試總成績按備注欄要求合成。按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分別占40%、60%合成計算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浙江警察學院、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浙江省戒毒管理局和寧波市人民警察學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職位計劃數的1:2確定體檢對象,按1:1確定考察對象。
其他職位均按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對報考各級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執行。
體檢、考察后,招錄機關單位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省公務員局發布的《2019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執行。
浙江省公務員局
2019年4月9日
2019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緊缺職位公務員招錄計劃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