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杭州市富陽區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入圍資格復審考生:
2019年杭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經公布,根據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在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現將富陽區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2019年報考富陽區公務員職位,且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考生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自行查分)。
二、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5:00),資格復審地點在杭州市富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十樓會議室(杭州市富陽區富春街道恩波大道1128號永和大廈)
三、有關材料
資格復審時,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上述材料外,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區)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8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報考法官助理和司法局工作人員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A類、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以上所有材料應帶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本人,復印件留下。
四、注意事項
如考生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確需委托他人辦理的,在提供完整的復審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時須同時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委托書(見附件)。
通過資格復審者,現場發給《面試通知書》和《面試須知》。
請考生仔細閱讀本通知,不再另行發放個人的書面資格復審通知書。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杭州市招考公告,也可電話咨詢,聯系電話:0571-58976758。
杭州市富陽區公務員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