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浦江縣擬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本次公開選調分設綜合職位1和綜合職位2。
綜合職位1選調公務員10名。
綜合職位2選調公務員名額視報名情況確定,要求全日制研究生或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且獲得學歷學位證書。
二、選調范圍
浙江省范圍內公務員(參公人員);省外浦江籍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奮敬業,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學以上學歷;
3.1983年5月以后出生,以干部檔案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4.除試用期外歷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公開選調采取公開報名、資格審核、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選調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11日--5月18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現場報名的人員請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至浦江縣委組織部919辦公室(浦江縣人民東路40號)進行現場報名。網絡報名的人員請將所有報名材料原件掃描成一個PDF文檔(要求清晰度高),發送至pjgbyk902@163.com郵箱。
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浦江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1)一份;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表彰獎勵文件、有關任職或從業經歷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復印件,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委托書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書寫本人姓名;
(4)《浦江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報考承諾書》(附件2)一份并簽名。
相關表格可在浦江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j.gov.cn)下載。
(二)資格審核
筆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條件審核。
(三)統一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綜合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試對象。報考綜合崗位2的人員不用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
報考綜合崗位1職位的,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對象。
(四)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報考綜合崗位1的,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折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照1:1確定考察對象。
報考綜合崗位2的,視面試情況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照1:1確定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按照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遞補體檢。
考察事項包括查閱個人檔案、組織談話等環節,綜合考察擬選調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
考察中如發現有不宜選調情況的,取消選調資格。
(六)確定擬選調人員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浦江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j.gov.cn)公布,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轉任和任職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統籌安排工作崗位,比照確定職級,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選調對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公示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并報有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理。
(二)選調人員正式調入后,在浦江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浦江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公開選調咨詢電話:0579-84210627。
中共浦江縣委組織部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