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杭州市臨安區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投集團)下屬子公司杭州臨安新能源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杭州市臨安區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杭州臨安新能源運營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4年畢業的統招非全曰制研究生和2024年畢業的留學人員可依據培養計劃完成后取得的學歷、學位條件應聘,取得并提供相應證書的時限為2024年9月30日前;2024年畢業的留學人員須在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其他符合崗位條件的報考人員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及相關材料須在2024年8月21日前取得。
6.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并結合崗位職責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專業未列入參考目錄的,可根據相適性和相近性(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相適性,應聘人員專業與公告發布專業相近性)的原則予以審查,審查通過的,報區城投集團本級備案。
7.年齡18至35周歲(1988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間出生,有關年齡條件的均以此類推),具體年齡要求以各招聘崗位的年齡條件為準。
8.各招聘崗位的戶籍(生源)、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條件以《杭州市臨安區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杭州臨安新能源運營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為準。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由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的人員;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2)現役軍人、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報考時具有公務員(含參公)、事業編制身份的,應征得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簽署同意報考并蓋章的書面證明。
(4)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企業有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5)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以下簡稱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及錄用等程序環節。
(一)報名和審查資格
1.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30日15點至2024年9月8日17點。
(2)報名要求:報考者將本人簽字的《杭州市臨安區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杭州臨安新能源運營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學歷證明)、戶口簿(戶主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有職稱或職業資格要求的崗位須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本人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等資料以掃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報考崗位)發至報名郵箱(報名郵箱:lactzp@163.com)。
(3)注意事項
部分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有效證明為準。工作經歷不包括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
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等過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與二代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一致。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程序全過程,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且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資格初審
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資格初審結果,因考生原因導致招聘單位聯系不上的,責任自負。
報名結束后,如最終審查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不足3:1的崗位,將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辦法
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1.筆試:
(1)試題委托第三方專業考試機構制作。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保留一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點、考場和時間參加筆試。不按規定時間和考點參加筆試者,視作放棄。
(2)持證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相應分數,具體加分要求以《杭州市臨安區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杭州臨安新能源運營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為準。相應證書需經相關機構頒布有效。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基礎成績(筆試成績+加分項)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復審。筆試存在違紀情況或缺考的,不得進入資格復審。筆試結束1個工作日左右將在杭州人才網(www.hzrc.com)上公布資格復審名單及筆試成績。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前,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崗位筆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資格復審時,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須上傳以下材料(與報名表填報一致):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2.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
3.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全部畢業證書;
4.取得的學士及以上全部學位證書(如有);
5.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本科及以上全部學歷、學位驗證報告;
6.留學人員須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本科及以上全部學歷認證書(學士及以上學位認證書);
7.其他報考崗位所須提交的相關證件(證明)、職稱(資格)證書。
除上述材料外,下列崗位須分別上傳以下材料:
1.部分招聘崗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除提交相應的勞動(聘用)合同和養老保險繳費等有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以外,還必須提交相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的書面證明(附件4);
2.具有公務員(含參公)、事業編制身份人員的須提交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考并蓋章的書面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在面試前,如有放棄面試資格的,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均視作放棄面試,均不再遞補。
(三)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從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將基礎成績(筆試成績+加分項)、面試成績分別折合百分制,并按基礎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成績(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計算公式:總成績=基礎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總成績相等,以基礎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時,再加一輪面試,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在考生總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由招聘企業組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崗位有行業標準的可按照相關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體檢項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個人承擔。招聘崗位有行業標準的可按照相關行業標準執行。對于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不予錄用或者取消錄用的處理。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招聘單位負責,考察參照中組發〔2021〕11號文件執行并具體實施。考察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重點考查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社會信用、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核實報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了解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市、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及錄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杭州人才網(www.hzrc.com)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或本人書面申請放棄考察的,取消其擬錄用資格,并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
在公示結束后,有放棄錄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錄用條件的,或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取消錄用資格,以上情況均不再遞補。
四 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組織方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設定考試大綱。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本次人員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開設的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2.報考人員在報考全過程中須確保本人的手機號碼(含電子郵箱)準確且保持24小時暢通,通訊方式變動的需第一時間告知招聘企業。因考生原因導致招聘企業聯系不上的,責任自負。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浙江省有關規定執行。
4.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杭州市臨安區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臨安新能源運營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
0571-63967882 陳先生(新能源公司)
監督電話:
0571-61090182(城投集團)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杭州臨安新能源運營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