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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杭州市余杭區國有企業人員隊伍建設,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區屬國有企業工作人員45名,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強;
3.具備崗位所需的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
4.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及處分記錄。
(二)具體崗位條件
年齡、學歷、戶籍、專業等具體報考條件以《2024年杭州市余杭區區屬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招聘計劃一覽表》(詳見附件)為準,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即出生年月在 1988年10月8日及以后,有關年齡條件的計算均以此類推。其他有關戶籍、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8日。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初試、資格復審、專業測試、統一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三、招聘流程及相關規定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8日9時—2024年10月14日17時。
報名網址:“杭州市余杭區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報名系統” http://124.71.68.231/,報名系統于2024年10月8日9時正式啟用。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杭州市余杭區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完成誠信報考承諾,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本人近期照片,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報名需使用本人真實姓名和手機號碼(確保正常使用),用于接收考試時間、結果等信息,請務必如實提供,避免對個人考試造成影響。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0月8日9時—2024年10月15日17時。
報考人員報名后,由招聘單位對其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及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崗位核減或取消及改報
資格審核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視情況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因招聘崗位未達規定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關人員改報,未及時改報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招聘計劃一覽表中招聘范圍為“浙江省”的指浙江省戶籍和生源地(部分崗位要求杭州市的,以此類推;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印證材料,均需原件拍照或掃描上傳。
3.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費記錄(須當地社保部門蓋章)及其他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4.報考崗位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要求的,須提供相關資格證書。
5.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并解釋,專業條件可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和《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等文件,并結合崗位職責進行審核。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6.報考時具有公務員、事業身份人員須征得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8.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并查實應
聘者提供虛假信息,立即取消應聘、聘用資格。
(二)初試
初試統一組織,采取AI測試方式進行,暫定10月19日,具體時間、形式以短信通知為準。根據初試排名,按1:10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范圍,不足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參考人員數進入下一環節。
初試成績僅作為入圍專業測試依據,不計入考試最后成績。
(三)資格復審
專業測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專業測試。
資格復審時,需提交材料要求均為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集體戶籍卡、戶籍證明,戶籍不限也須提供);
2.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考崗位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要求的,須提供相關資格證書。
4.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縣(區)級及以上社保部門出具的單位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公章)、勞動(聘用)合同以及能證明相關工作經歷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若合同上未明確具體的崗位,還須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資歷證明。
5.具有公務員、事業身份人員需提供現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專業測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專業測試資格。如有列入入圍人員書面確認不參加專業測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被取消專業測試資格的,可在本招考崗位按初試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專業測試
資格復審通過后進入專業測試,專業測試由各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測試時間、地點及測試方式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具體可包括專業知識筆試、實際操作考試、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
專業測試結束后,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專業測試成績作為入圍面試人選和面試階段考生成績并列時優先確定體檢和 考察人選依據,不計入考試最后成績。
(五)面試
面試將采用結構化形式,由全區統一組織開展。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體檢對象。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作為考生入圍體檢和考察人選依據。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若面試成績相等,則專業成績高的優先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若面試成績相同、專業成績相同,則加試一輪面試。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和考察參考現行余杭區國有企業招聘有關標準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放棄體檢或考察資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達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擇優原則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的,則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放棄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擇優原則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的,則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1.報考者對招考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或者招聘環節中有疑問需要咨詢時,可直接與各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可在附件《2024年杭州市余杭區區屬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招聘計劃一覽表》中查詢。
2.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本次公開招聘組織方不指定教材、不設定考試大綱,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針對此次招聘開設輔導培訓班。
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2024年杭州市余杭區區屬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招聘計劃一覽表.doc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