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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級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有關規定,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政審等程序,擬錄用李佳薪等110名同志為杭州市余杭區警務輔助人員(詳見附件),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請在公示時間內反映。
1. 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余杭區公安分局反映公示對象在德、能、勤、績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屬本人真實姓名。
2. 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不能憑空捏造,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 公示時間:從2020年6月18日至24日。
4. 公示聯系部門:公安分局政治處,受理電話:89261627。
5. 受理時間:工作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
附件:2020年余杭區新招警務輔助人員擬錄用對象名單.xlsx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
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