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下半年仙居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招聘公告》相關規定,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現將2023年下半年仙居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招聘考試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名單詳見附件),請入圍人員按以下要求參加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復審時間:2023年11月8日(1天)
上午:8:00—11:30時,下午:2:00—5:00時
(二)復審地點:
1、報考縣公安警務輔助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仙居縣公安局8樓西會議室(環城南路900號)。
2、報考其它單位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仙居縣市民中心商務辦公樓10樓西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會議室(省耕西路77號)。
二、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請考生到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2023年下半年仙居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考生承諾”欄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
2、入圍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信網”上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其他事項
1、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除帶齊上述要求的證件(證明)和材料外,還需帶上委托人的委托書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托書應當親筆簽名加按手印,《委托書》樣本詳見附件。本人或委托人須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2、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證明)和材料不全或證件(證明)和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個人網上注冊報名的內容不相符者,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該職位報考人員中,根據本公告招考程序第七條確定面試對象的計分方法,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4、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暢通,如有更換號碼,請及時與我們聯系確認,以免錯過考試訊息。聯系電話:0576-87789100、89326581
5、請招聘單位各派1至2名工作人員參加。
附件:1、附件1:個人授權委托書.doc
2、2023下年下半年行政事業單位編外人員進入資格復審名單公布.xlsx
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