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臺州市屬事業單位考試錄用資格復審通知
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詳見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tzhrss.gov.cn):《關于2017年臺州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確認的通知》
資格復審應提供材料:
擬進入面試(技能測試)環節的報考人員須攜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根據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書(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如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須提供就業協議書等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要求:
1、擬進入面試(技能測試)環節的報考人員(本人或委托人)須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確認的,視作放棄技能測試和結構化面試資格。
2、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確認時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必須真實、有效,按照公告要求,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以及相關證書(證件、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17年4月24日。對于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報考人員,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
3、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根據擬招聘職位計劃人數相應比例,并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進行遞補,遞補一次。
具體詳見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tz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考欄目、事業單位陽光招聘欄目
文章來源:浙江人事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