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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社工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一批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全區計劃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85名。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9名,面向退伍軍人及隨軍家屬(配偶)定向招聘16名。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其他要求詳見《2017年拱墅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其中拱墅區專職社工(崗位代碼2001)、退伍軍人及隨軍家屬專職社工(崗位代碼2101)崗位由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分配至各街道。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公開招聘的對象及條件
1、具有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富陽、臨安)常住戶籍人員(2017年9月21日及之前落戶);
2、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崗位面向35至40周歲(1977年9月1日及以后至198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各招聘崗位的年齡條件為準;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體學歷要求以各招聘崗位的學歷條件為準;
4、身體健康;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和犯罪記錄。
(二)定向招聘的對象及條件
1、退伍軍人:具有拱墅區常住戶籍(2017年9月21日及之前落戶),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和犯罪記錄。
2、駐拱墅區部隊現役官兵的隨軍家屬(配偶):具有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富陽、臨安)常住戶籍(2017年9月21日及之前落戶),年齡45周歲及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和犯罪記錄。
(三)加分條件
報名參加此次招聘的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筆試成績中增加相應分數:
1、戶籍加分:報考考生為拱墅區戶籍(不含集體戶口),加5分;(不含退伍軍人及隨軍家屬崗位)
2、職稱加分:(1)具有社會工作師(中級職稱)職業資格的考生,加10分;(2)具有助理社會工作師(初級職稱)職業資格的考生,加5分;
3、定向退伍士兵加分:符合定向招聘報名條件的退伍士兵,榮立三等功或被軍區以上單位表彰的,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根據拱征辦〔2015〕06號《關于印發《拱墅區征兵工作獎懲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免試錄取。(只面向針對退伍軍人崗位)。
加分條件的認定時間以公告發布時間為準(不含公告發布當日),即加分條件中落戶或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時間為2017年9月14日(不含)前。同時具備兩項或多項加分條件的,不重復加分,按最高項加分。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22日至9月23日(周五、周六兩天)9:00-16:00。
2、報名地點:杭州市北部人力資源服務市場(拱墅區上塘路629號,百安居正對面)。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報考者須持《拱墅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網上下載)進行填寫,一式一份;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下同)、戶口簿(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歷證書有疑義的,還須提供通過學信網查詢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以及其他能說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材料和證明。退伍軍人須提供退伍證;駐拱墅區部隊現役官兵的隨軍家屬(配偶)還須提供部隊證明及結婚證明;涉及職稱加分的,須提供職業水平證書;涉及定向退伍士兵加分的,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檔案留底復印件并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以留底復印件為準)。上述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張。
每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崗位,如發現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資格。
通過本招聘程序考入的社工,社區工作年限重新計算。拱墅區在編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如經發現取消資格并通報其工作單位。
5、資格審查:各招聘單位(街道)現場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合格者準予報名、收繳材料并發放《準考證領取通知書》。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應說明理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復審通過者憑《通知書》于指定時間前往各招聘單位(街道)領取準考證。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和招聘全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資格。
6、正式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達到4:1及以上時,進入筆試程序。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不足4︰1比例的,酌情調整、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并在拱墅門戶網、運河人才網上進行公告。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可在公布之日(含)起2日內另選崗位進行報名。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內容主要為綜合基礎知識、社工實務等,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試卷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為10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00。考生根據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3、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者缺一不可)。身份證過期或遺失的,可使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的有效期內的居民臨時身份證。
4、考生成績在運河人才網、拱墅門戶網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總分(含筆試成績及加分),按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憑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參加面試。
3、面試方法及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辦法。
4、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及排名情況在運河人才網、拱墅門戶網上公布。
(四)體檢
1、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排名1:1的比例進行體檢。
2、體檢標準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不按規定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若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按照該崗位考生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2、考核內容為政治思想品德、社會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現實表現情況。考核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3、根據考察結果,認為考察對象不適合崗位的,由各招聘單位(街道)決定是否依次遞補。對確無合適人選的,經批準,招聘的崗位可空缺。
(六)公示
經考核合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運河人才網、拱墅門戶網上公示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各招聘單位(街道)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報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由招聘單位(街道)決定是否聘用。
2、被錄用人員持區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的報到聯系單到所屬街道報到,街道依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照《拱墅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實施細則》(拱民〔2012〕39號)執行。
3、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4、本次招聘建立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儲備庫制度。本次招聘進入面試,但未被錄用的考生按崗位組成儲備庫。缺崗時按本次考試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儲備庫有效期為本次招聘錄用公示日起3個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可書面報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使用儲備庫人員:(1)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錄用資格和條件被取消錄用資格的;(2)錄用公示后,本人聲明放棄該崗位,并提供書面承諾的;(3)有效期內該崗位人員辭職的;(4)有效期內被招聘單位(街道)辭退的。本次招聘崗位以外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人事錄用均不得使用該儲備庫。特殊情況須上報區社工管理聯席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5、聘用期間,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1)杭州運河人才網(www.51yhrc.com )、拱墅門戶網(www.gongshu.gov.cn)是本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工作指定網站,招聘過程的有關信息均通過網站發布,請注意查詢。其他網站以本次招聘名義發布的任何信息與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無關。
(2)拱墅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此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無關。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4)咨詢電話:拱墅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88290209、88399781;祥符街道88173164;半山街道88124303;康橋街道88041557;米市巷街道88392331;湖墅街道58103026 ;小河街道88017933;拱宸橋街道87928312;和睦街道87162036;大關街道88036771。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節假日除外)。
(5)本公告由拱墅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拱墅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