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及《關于印發〈臺州市事業單位“陽光招聘”實施方案〉的通知》(臺人社發〔2013〕197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規定,我局下屬事業單位市林業科學研究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臺州市林業科學研究院為臺州市林業局下屬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主要從事林業科學研究,林業先進適用技術轉化推廣應用,林業科技咨詢等工作。單位位于臺州市椒江區白云山中路33號。
二、招聘計劃與條件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專業技術崗位。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森林培育、森林保護、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相關專業。
(2)戶籍不限,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報考程序
(一)信息發布平臺
1、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zhrss.gov.cn,“事業單位陽光招聘專欄”);
2、臺州人才網(www.tzrc.com);
3、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www.tzks.net);
4、臺州市林業網(www.tzly.gov.cn)。
其中臺州市林業局網站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臺州市椒江區白云山中路33號市委黨校賓館2001、2003號房間)、電子郵件(544680@163.com)等方式。
3.報名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根據網絡公布的招聘條件,提供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復印件。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的,可暫時提供電子文檔及相關材料掃描件,面試之前須提供相關材料原件。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人數不得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合格人員名單于12月2日在臺州林業網上公布。
四、考試方式和時間
1.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
2.面試一般采用現場提問和答辯方式進行,并由面試考官量化打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臺州林業網上公布。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臺州林業網”公示7天(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后,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情況,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根據《實施辦法》規定,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原戶籍在農村的農業戶口須辦理為非農業戶籍,原戶籍在農村的居民戶口應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八、注意事項
(一)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計算至2016年11月15日。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四)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www.tzly.gov.cn)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林業局或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九、聯系方式
地址:臺州市椒江區白云山中路33號;郵編:318000;電話:0576-88819711、88819765;聯系人:周瑾、陳俊。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此公告由臺州市林業局解釋。
文章來源:浙江省公務員
臺 州 市 林 業 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