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金華市婺城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
資格復審通知
各位入圍面試的考生:
根據《2018年金華市婺城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規定,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所有職位的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前要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將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 2018年 6月21日 星期四 上午08:30-11:30
地點:金華市婺城區交通局8樓會議室(婺城區賓虹西路2558號),乘坐公交車705路,B2路,B2路支線,BRT4號線可達,聯系電話0579-82368078。
2、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資料: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以本科所學專業報考的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所在婺城區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服務滿2個聘期、考核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公務員、事業身份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公務員需提交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事業身份人員需提交人力社保部門及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定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招錄機關將在該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請于2018年6月19日9:00前將書面放棄資格復審的決定書送到金華市婺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地址:金華市婺城區賓虹西路2666號婺城區人民政府南樓0527辦公室)或電話與招錄機關聯系(聯系電話:0579-82368078),招錄機關將用短信方式予以確認。
資格復審時需遞交面試考生情況登記表(請下載附件,填上本人信息后,粘貼本人2寸彩色免冠正照,并在“聲明人簽名”處簽名)。
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3、其他事項
面試將于2018年6月23日和6月24日進行,有關面試的具體事宜詳見資格復審現場發放的通知書。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需手寫《資格復審委托書》,在資格復審當天,被委托人憑其本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委托書將考生復審相關的原件、復印件資料全部帶至現場進行復核。
附件:
附件1:2018年婺城區事業單位招考入圍面試人員公示.xls
金華市婺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