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單位為錦城、錦北、錦南、玲瓏、青山湖5個街道,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127人。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和其它要求詳見《臨安區2018年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用。
三、招聘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遵守社區的各項規章制度,品行端正,熱愛社區工作,熱心為居民服務,甘于奉獻,能夠勝任社區工作。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臨安區常住戶籍(2018年7月28日及之前落戶)或臨安生源地人員(生源地是指參加高考時戶籍所在地);
5.符合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和條件,詳見《臨安區2018年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計劃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不接受報名;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環節。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8:30—17:00。報名地點:臨安區人力資源市場(九洲街599號錦南新城文體中心一樓),可乘坐K6路公交車至南洋鋼構廠公交站下車,步行約700米可到達目的地;也可乘坐K3路公交車至終點站天目初中下車,步行約800米可到目的地。報考者須持《臨安區2018年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報名表》(附件2、網上下載填寫),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學歷證明)、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具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需提供該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每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街道限報1個崗位,如發現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資格。如委托他人報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外,還需提供委托人親筆簽字的授權委托書(附件3)。
2.資格審查:各招聘單位(街道)現場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區民政局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復審通過者另行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和招聘全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資格。報名結束后,如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不足1:3的崗位,經區民政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部分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的,可在招聘崗位間進行調劑,并在臨安人才網和臨安發布上進行公告。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請于2018年8月 9、10日(星期四 、五)上午8:30—11:45、下午2:30—5:45,憑有效期的第二代身份證到區民政局(錦城街道臨天路1658號)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需提供委托人親筆簽字的委托書(附件3)和被委托人有效期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試卷委托第三方專業考試機構制作。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50%,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如綜合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分排位在前。持有助理、中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實行筆試原始成績分別加4分、8分。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
1.筆試。筆試時間定于2018年8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的第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
2.面試。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至10名以下的按1:2確定,招聘計劃10名及以上的按1:1.5確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面試時間定于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通知書發放前,如有放棄面試資格的,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察內容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素質等。
對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后,在臨安人才網和臨安發布上公示5日,接收社會各界監督。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區民政局和招聘單位(街道)進行調查核實,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決定。
聘用的專職社區工作者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街道)辦理相關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社區工作崗位由所在街道調配。專職社區工作者工資、福利等待遇,依照區相關文件執行。
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有放棄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不服從組織分配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錄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進入面試,但未被錄用的考生按崗位組成儲備庫。如出現缺崗情形,由街道研究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可書面報請臨安區民政局同意,使用儲備庫人員。缺崗時按本次考試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儲備庫有效期為本次招聘錄用公示日起一年內。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啟用儲備庫人員:(1)錄用公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錄用資格和條件被取消錄用資格的;(2)錄用公示后,本人聲明放棄該崗位,并提供書面承諾的;(3)有效期內該崗位人員辭職的;(4)有效期內被招聘單位辭退的。本次招聘崗位以外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人事錄用均不得使用該儲備庫。
2.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畢業證書,研究生同時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外,其他人員在2018年7月28日前取得相應學歷畢業證書的也可以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公告。本次招聘過程的有關信息均通過臨安區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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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arcw.com)和臨安發布上進行公告,請注意查詢。
4.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此次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臨安區民政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1—63722366,0571—63722664。
附件:
1.2018年臨安區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計劃表 2.2018年臨安區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報名表 3. 授權委托書(模板)
杭州市臨安區民政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