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巡邏處突崗位。招聘人數為55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中國國籍,五官端正、個體形象好;
3.退役士兵或者公安、司法類警校畢業生;
4.具有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
(三)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巡邏處突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1.報名。符合招聘條件者可以登錄紹興市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告公示專欄,還可以手機關注“柯橋警方”微信公眾號,閱讀公告內容并自行下載打印一份《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進行填寫(身高一欄不用填寫),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到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巡特警大隊(紹興市柯橋區湖塘街道楊紹線3326號)312辦公室現場報名。
報名時請本人攜帶戶口本、有效身份證、退役士兵證、學歷(畢業)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低于招聘計劃數2倍,不足規定比例的,酌情核減招聘人數。
2.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由分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考試范圍包括《黨的十九大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等相關內容,題型主要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
3.體能測試。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四舍五入)確定體能測試對象。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標準詳見附件3。體能測試合格者,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4.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人員直接淘汰。
5.成績匯總。面試結束后,將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的成績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根據參加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6.體檢。對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詳見附件4。體檢不通過者,從總成績淘汰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7.政審。體檢合格人員入圍考察(政審)。考察(政審)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考察(政審)期一般為10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
8.聘用。根據成績并通過體檢者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職人員須提交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材料),擬聘用人員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一經錄用,要服從招考單位的工作崗位安排。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錄用資格。
2.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誠信黑名單”,兩年內不得參加相應考試,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3.本次招聘結束后一年內,如有相同或相似崗位辭職或辭退的,直接在本次招考總成績未錄用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補錄。
咨詢聯系人:駱警官 0575-85596090
現場報名聯系人:何警官 0575-85586535或85586538
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