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充實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機關干部隊伍,提高部分重點領域工作能力,現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寧波杭州灣新區簡介
寧波杭州灣新區位于浙江省寧波市北部,杭州灣跨海大橋南岸,于2010年2月23日正式成立,規劃陸域面積353平方公里,海域面積350平方公里,現托管1個鎮,常住人口約23萬人。寧波杭州灣新區是寧波市接軌大上海、融入長三角的門戶地區,也是中國長三角經濟圈中最具發展潛力的戰略要地。新區成立8年來,地區生產總值增速保持年均28%以上,落戶各類產業項目總投資逾3000億元,已經成為浙江省和寧波市發展速度最快的地區。2017年新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450億元,同比增長15%;完成固定資產投資396.2億元,增長2.6%;完成工業總產值1570億元,增長20.1%;實現財政總收入133.6億元,增長32.7%。
按照黨的十九大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寧波杭州灣新區將加速融入長三角、接軌大上海,積極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大力推進灣區經濟發展,著力打造國際化產業名城、現代化美麗灣區。到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為杭州灣灣區經濟的核心區;到2035年,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初步建成國際化產業名城、現代化美麗灣區,成為杭州灣灣區經濟的引領者;到2050年,主要指標體系發展水平達到發達經濟體前列,全面建成國際化產業名城、現代化美麗灣區。(寧波杭州灣新區宣傳視頻鏈接:https://m.v.qq.com/x/page/q/e/z/q0709xpgrez.html?)
二、選調原則和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面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面向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選調范圍
浙江省范圍內財政全額補助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四、選調人員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團結合作意識強,敢于擔當,群眾公認;
2、工作經歷、年齡計算截至2018年11月2日,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年齡、學歷(學位)、專業、任職經歷、工作能力等;
4、具有勝任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崗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
4、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以下簡稱“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5、具有外國國籍、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7、在鄉鎮(街道)工作不滿5年的;
8、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9、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工作安排
公開選調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寫《2018年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及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電子版。上述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或WORD文件,并以“報考崗位+姓名”命名,于11月16日前發至郵箱nbhzwxqxd2018@163.com,一人只能報考1個崗位。
(二)資格初審
寧波杭州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考人員的條件資格予以初審,經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照一定比例進入面試環節。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再計算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報考人員參加面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學歷學位證書,在港澳、國外就讀或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學習所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身份證和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工作經歷證明(需按資格條件要求出具單位提供的從事相關工作等證明);
4、年度考核證明材料;
5、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同報名表);
6、其他證明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與選調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面試成績將在寧波杭州灣新區官網(http://www.hzwxq.com/)公布。
(四)體檢
根據選調崗位指標,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面試成績相等,則增加面試題,得分高者優先。報考人員須攜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詳見附件3),無法提供的,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參照2018年寧波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考察
考察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波杭州灣新區官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人事調動等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并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有關事項
1、選調人員按事業身份調入,落編單位為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所屬事業單位,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人員待遇。
2、選調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面試或選調資格;
3、聘用人員須在寧波杭州灣新區服務期限滿5周年后,方可辦理流動手續;
4、選調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面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選調單位無關;
5、本次選調工作由寧波杭州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政策咨詢電話:0574-89280168、89280192。
監督電話:0574-89280412。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日時間聯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2018年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
2.2018年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報名表
3.同意報考證明
寧波杭州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