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196號)、《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實施意見的通知》(海政辦發〔2013〕214號)要求,結合海寧實際,現全市計劃招聘36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專職從事村(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長安鎮5名; 2.周王廟鎮2名;
3.鹽官鎮2名; 4.斜橋鎮5名;
5.丁橋鎮3名; 6.袁花鎮5名;
7.馬橋街道2名; 8.海昌街道5名;
9.海洲街道6名; 10.硤石街道1名。
二、招聘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作風正派,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身體健康。
2.畢業兩年以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及以上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畢業時間: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大專及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1988年12月25日后出生)。
3.海寧市戶籍(2018年12月25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2018屆畢業生可憑戶口遷移證報名)。
三、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底樓,海寧市海州東路548號);
2.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5日(9:00-15:00)。
四、招聘錄用辦法
1.資格審核: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戶口簿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公開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并填寫《海寧市村(社區)人力社保協管員(大學生公益性崗位)招聘報名表》,由鎮(街道)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應聘者,持所有資料及招聘單位初審意見到招聘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
2.筆試: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含寫作),滿分100分。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不足1:2的按實際考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面試由各鎮(街道)在筆試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進行,內容為公共知識,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綜合成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
4.體檢、考察:體檢、考察由鎮(街道)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考察期間出現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5.聘用: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服從組織安排,否則視作自動放棄。聘用后簽訂人力社保協管員(大學生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其它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曹力 聯系電話:89232756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