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中心)、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辦公室關于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服務工作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浙人社辦發〔2017〕48號)精神,按照自愿參加、分級負責原則,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以下稱省考辦)在2019年度集中安排2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一)筆試。
分別安排在2月23日和11月9日舉行。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紙)指定位置內書寫作答,在題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無效,滿分均為100分(考試大綱見附件)。
(二)面試。
分別安排在3月16日和11月30日舉行。上午8:30開始,為結構化面試,包含3個題目,考生思考和答題時間為15分鐘。
二、具體工作事項
(一)做好參加統一考試服務的委托工作。
各地各單位如需參加以上統一考試命題服務的,縣(市、區)應在考前25日以上,將書面委托函(見附件2)交所在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或考試中心(以下稱市考試機構),由市考試機構統一報省考辦。省直單位及義烏市直接向省考辦委托。凡委托省考辦提供命題服務的,用人單位不得自行組織考試和閱卷。
(二)做好考試報名、考場編排、試卷預訂工作。
報名工作由相關市、縣(市、區)考試機構或人力社保部門與省考辦聯系,在招考公告中明確具體報名事項。各市、縣(市、區)在報名結束后,應按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編排考場(見附件3)。考場編排完畢后,按規定的格式和方式,在考前10日以上由市考試機構統一將試卷預訂單、考生數據庫(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崗位等)報省考辦(試卷預訂規定和預訂單見附件4、5)。
(三)做好試卷運輸、交接和保管工作。
考前,試卷由省考辦組織押送至各市(及義烏市)考試機構,或各市(及義烏市)考試機構到省考辦指定地點領取,各縣(市、區)到所在市考試機構領取。考試結束后,各縣(市、區)將試卷押送至市考試機構,市考試機構統一將試卷押送回省考辦(試卷管理規定見附件6)。
(四)做好筆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筆試工作由各市、縣(市、區)自行組織實施,省、市考試機構負責檢查指導。省直單位可委托省考辦負責考務實施。各考點主考、監考、流動監考和考務辦人員等必須嚴格按照工作職責、監考工作程序和考場規則等要求,做好考試的具體實施工作(詳見附件7、8、9)。
(五)考試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