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0年椒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2020年區屬部分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94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等詳見《2020年椒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可登錄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j.gov.cn/col/col1313378/index.html)查詢。
(二)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
3.年齡為35周歲以下 (個別崗位特別說明的除外);
4.戶籍以2020年9月9日為準,具體詳見附件1。椒江生源畢業生和臺州普通高校2020年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椒江生源畢業生是指經高考且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為椒江的畢業生;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等條件,以附件1為準。
面向大學生村官的對象為椒江區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崗或服務滿2個聘期,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歷年考核均稱職及以上;
面向專職網格員的對象為從事基層社會治理全科網格工作滿2年及以上,目前仍在崗,大專以上學歷,且被區級及以上評為優秀專職網格員或系統管理員(包括疫情防控工作優秀網格員)的人員;
面向專職社區工作者的對象為目前在崗的椒江區專職社區工作者,社區工作年限滿3年,且歷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面向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的對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的具有椒江戶籍的退役士兵;必須從椒江區應征入伍的本省籍大學畢業生。且應符合以下條件:1、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定向招聘僅限1次; 2、凡在服役期間受行政記過以上、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資格。
二、報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自己的報名、審核狀態、繳費等有關情況。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0年9月18日9:00—9月21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9月18日9:00—9月22日17:00。
報名系統網址:http://qssy.zjks.com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報考人員上網注冊的姓名、身份證號、畢業院校、學歷專業等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虛假注冊或者注冊的姓名、身份證號、畢業院校、學歷專業等重要信息錯誤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可以據此取消考試資格。
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后,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二)繳費確認
時間:2020年 9月 18日9:00—9月24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文件規定,筆試科目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招聘職位計劃數與該職位繳費確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
否則該職位不開考或按該職位的原開考比例相應縮減招聘職位計劃數。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后的崗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情況,將在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已繳費報考人員,請在9月25日9:00—17:00登陸報名系統進行改報名,逾期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三)準考證
時間:2020年 10月14日9:00—10月17 日9:30。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陸網絡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時間和科目
(一)筆試時間
2020年10月17日。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與網上報名時一致),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
四、資格復審
筆試后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資格復審確認的時間、地點將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技能測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個別崗位特別說明的除外),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報考人員攜帶《報名表》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當向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提交的證明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籍卡、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委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部分招聘職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社保繳納憑證等證明材料;部分招聘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面向大學生“村官”、專職網格員、專職社區工作者、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招聘的職位,須分別提供區委組織部、區委政法委、區民政局、區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出具的符合有關報考條件的證明(或文件)等。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不全、不實或證書(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其面試(技能測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不能參加面試(技能測試)。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該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一次;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方式方法同上。
五、面試(技能測試)
資格復審后入圍面試(技能測試)人員放棄面試(技能測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六、考試總成績
考試結束后,按考生各項成績乘以權重之和合成為考試總成績。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抽簽確定名次。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的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等。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因出現報考人員在公示前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等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報送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報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后,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進入政審考察階段起三個月內需與原工作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與原所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并到報考單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結束后有放棄聘用資格、逾期不報到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原農村戶口的須辦理戶籍遷移手續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
九、注意事項
(一)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2020年9月10日(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10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招聘職位所需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從業資格以及職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20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社保繳納憑證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二)戶籍。憑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
(三)學歷專業。學歷專業是指與學歷證書相對應的專業,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第二專業(輔修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輔修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認證證明。各高校自定義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的不能作為所學專業填報。
(四)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五)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六)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七)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根據職位需要提出的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名稱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認為自己所學專業與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相同或相近,應于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將書面申請送至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并提供畢業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高校期間的學生成績單復印件或其他充分證據材料。招聘單位結合崗位特點綜合研究后,確定是否予以增補調整,并以正式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八)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椒江區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九)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j.gov.cn/col/col1313378/index.html)為本次考試信息的指定發布媒體。
各職位招聘的有關信息、報名手續、招聘進展情況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直接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
本公告涉及招聘單位崗位類別、學歷學位、專業等報考條件設置以及崗位聘用等事項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電話:0576-88830168)。
附件:
1、2020年椒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
2、相關專業目錄
3、工作經歷證明
4、椒江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疫情防控指引
臺州市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