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大數據發展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大數據發展中心是浙江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全額補助,主要為全省政府數字化轉型和大數據發展工作提供服務,承擔電子政務網絡、政務云、公共數據平臺、省政府網站等的規劃、建設、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1個崗位共1人。
崗位名稱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后)。
(二)招聘對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浙江省殘疾人保障條例》和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等七部門《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等規定,本次招聘的崗位列為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
崗位招聘對象范圍限定為持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浙江省各地戶籍。
殘疾類別:聽力殘疾;肢體殘疾。
殘疾等級:肢體殘疾四級;聽力殘疾為佩戴助聽器或安裝人工耳蝸能夠達到體檢標準者。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和開拓精神;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留學歸國人員可依據培養計劃完成后取得的學歷、學位條件應聘,取得相應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為2021年8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主要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但對相應殘疾項目及等級只做復核,不列入認定范圍。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院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3月24日-4月1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殘疾人專設崗位無需繳納報名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6倍,否則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電話告知報考人員。
4.應聘資格取得。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均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院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內。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考試不間斷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5月8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1:6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
入圍面試的人員名單在浙江省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同時電話通知本人。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面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相關工作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省政府門戶網站、省人力社保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具體崗位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四、紀律、監督和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發布:
1.浙江省政府門戶網站(www.zj.gov.cn,信息公開/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省政府門戶網站相關欄目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7053557、87052576。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咨詢電話:0571-81051126。時間為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