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下載:2022年浙江省事業單位聯考具體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2022 年大事要事喜事盛事多,做好今年的人事考試工作具有特殊意義。根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辦公室關于在事業單位公 開招聘人員考試服務工作中深化 “放管服”改革的通知》( 浙人 社辦發〔2017〕48 號)精神,按照自愿參加、分級負責原則, 計劃在 2022 年度提供 1 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服務。現 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 一)公共科目筆試。安排在 5 月 29 日舉行。具體考試時 間和科目為:
上午 9 :00— 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 12:00 《綜合應用能力》
當前,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防控要求不能放松。今年事業 單位招聘兩個科目考試時間仍連續進行,試題合訂為一個題本。 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 題,滿分均為 100 分(考試大綱見附件 1)。
(二)結構化面試。安排在 6 月 25 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8:30 統一開始,開始時間不得提前或延后。面試共設 3 道試題,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題時間共 15 分鐘。面試工作須在 一天內完成。
二、有關工作事項
( 一)做好考試服務委托工作。
1.市、縣(市、 區)兩級有關單位應在 4 月 20 日前提出委 托,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統一報至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 中心人事考試院(委托函格式見附件 2;省、市人事考試機構聯 系方式見附件 3)。
2.省直有關單位應在 4 月 20 日前,在省人力社保廳門戶網 站發布招聘公告并通過“浙政釘”機關內部“最多跑一次”欄目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委托命題等考務工作”模塊向省社會 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委托, 同時書面發函并致電確認。
3.委托項目分為筆試命題、面試命題和網上報名,不單獨接受面試命題。不得將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命制 的試卷用于未經委托的單位考試。
(二)做好考試報名工作。委托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 人事考試院考試服務的單位均應使用統一的網上報名系統。網上 報名按省直、市直、縣(市、區)分級負責原則,分時段開通報 名權限( 網上報名系統使用規定見附件 4)。有關單位在規定時 間做好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三)做好考點落實和準考證編排工作。報名結束后,各地 根據考生人數及時落實考點。各市、縣(市、 區)在 5 月 19 日 前,按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見附件 5)完成考場編排,按規定 格式將考生數據庫(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崗位等) 報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 四)做好試卷預訂工作。各市、縣(市、區)務必在 5 月 10 日前上報筆試試卷預訂單。各市、縣( 市、 區)和省直有關 單位在筆試成績公布后 2 個工作日內,上報面試試卷預訂單( 預 訂單模板見附件 6)。
(五)做好試卷運輸、交接和保管工作。各市、縣(市、區) 的筆試和面試試卷領取方式以考前通知為準,各市與縣(市、區) 之間的運送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自行確定。考試結束后,試 卷由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統一押送回省社會保險和就 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省直有關單位至少派 2 人攜面試試卷訂
單、單位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件,于面試當日早上赴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領取面試試卷,并于考后 2 日 內送 回。
( 六)做好考務組織實施工作。各市、縣(市、區)筆試和 面試工作,分別由當地人事考試機構或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 上級人事考試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派巡視人員指導考務工作。省 直有關單位筆試工作由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組織實施,面試工作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 七)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在做好考務工作的同時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可參照《考點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 須知》(省人事考試網 “辦事指南”欄目)組織實施。
(八)做好考試經費保障工作。根據《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 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標 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21 號)規定,考生的考試費按每人 每科 50 元標準收取。
三、有關要求
( 一)委托統一考試服務的單位應早計劃、早準備,及時做 好計劃審批、公告發布和委托工作。公告應明確報考時間、報考 條件、考試科目等相關內容,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二)本次筆試考試形式變化較大,各地各單位須認真對照 考場規則( 附件 7)和監考人員工作程序( 附件 8),加強考務管 理,確保考試各環節順利進行。
( 三)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服務均無指定教材。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 中心人事考試院名義組織培訓。
( 四)使用網上報名系統的單位要加強信息安全管理,確保 報名工作順利實施。委托統一考試服務的單位要堅持預防為主原 則,嚴守保密紀律,嚴肅考風考紀。
附件:1.考試大綱
2.委托函
3.省、市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
4.網上報名系統使用規定
5.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
6.試卷預訂訂單模版
7.考場規則
8.監考人員工作程序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2 年 1 月 29 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廳事業處。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2 年 1 月 29 印發
附件 1
考試大綱
一、筆試科目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考試時限為 60 分鐘;《綜 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考試時限為 120 分鐘。兩個科目滿分均 為 100 分 。
二、筆試方式 閉卷考試。
三、筆試內容
( 一)《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從事事業單位工作的潛能。
測查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 分析和常識判斷等五個部分。
1.言語理解與表達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的語言運用能力,其中包括準確識別、理 解和運用字、詞語;從語法、語氣、語義等方面正確判斷句子; 概括歸納短文的中心、主旨;合理推斷短文隱含的信息;準確理 解比較復雜的觀點或概念,準確判斷和理解短文作者的態度、意 圖、傾向、 目的等。
2.數量關系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基本數量關系的理解能力、數學運算能 力,對數字排列順序或排列規律的判斷識別能力等。
3.判斷推理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客觀事物及其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對詞語、 圖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 比較、判 斷、演繹、 歸納、綜合等。
4.資料分析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各種形式的統計資料(包括文字、 圖形 和表格等)進行正確理解、分析、計算、 比較、處理的能力。
5.常識判斷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政治、時事、國情、省情、法律、經濟、 科技、歷史、人文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
(二) 《綜合應用能力》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 歸納概括能力、邏輯思 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等。
測查題型包括案例(材料)分析題、論述評價題、校閱改錯 題、材料作文題等。每次考試從上述題型中組合選取。
四、作答要求
考生在作答前,應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卡(紙) 上指定位置填寫 “姓名”和 “準考證號”,并用 2B 鉛筆將 “準 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涂黑。
( 一)《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應考人員必須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 他位置的一律無效。
(二) 《綜合應用能力》
應考人員必須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紙指定題號的指定位 置內作答,用鉛筆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內作答的一律無效。答題 不得使用涂改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