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5年龍港市事業單位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6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要求詳見《2025年龍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須取得相應學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龍港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和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2.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第二學士學位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定向生、委培生不能報考;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四)年齡要求以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相對應的學歷層次為準。報考人員為大學本科和碩士研究生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為18至40周歲(198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間出生)。
(五)戶籍地或生源地要求為“浙江省”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浙江省內各縣(市、區)戶籍地或生源地的人員;戶籍地或生源地要求為“溫州市”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溫州市內各縣(市、區)戶籍地或生源地的人員;戶籍地或生源地要求為“龍港市”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戶籍地或生源地為龍港市。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戶口落戶確認時間截止至2025年3月18日0時。截止至2025年3月18日0時,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時間等具體情況并如實填寫。
(六)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專業資格審查按照《2025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審查。專業審查以畢業證書所注明的專業為準,為保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爭議,國內高校在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的專業不列入本次公開招聘對象范圍。國(境)外高校專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相近、相似”的原則進行專業條件審核。國外學歷及專業可根據報考人員專業與公告發布專業相近性的原則予以審查。
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其學歷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資格復審前。
具有較高學歷人員報考學歷要求較低的崗位時,須符合該崗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要求,對有學位要求的崗位,還須同時具備與學歷對應的學位。
(七)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崗位,可報考范圍為:
1.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
2.2023年1月1日至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
3.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網絡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注冊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3月18日8時—3月25日12時。
資格初審時間:3月18日8時—3月25日18時。
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網址:http://qssy.zjks.com),注冊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選擇崗位進行報名。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后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二)繳費確認
時間:3月26日8時—3月28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為50元,兩科共計100元。
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請于3月27日17時前將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至龍港市委組織部干部管理科(地址:龍港市鎮前路195號行政中心市委組織部506辦公室),經審核后可免除其考試費。
經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后,原則上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繳費人數1:3的比例開考。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相關信息將及時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zjlg.gov.cn/)公布。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報名該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依據要求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報考,退還考試費。
(三)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4月23日9時—4月26日14時30分。
已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筆試
時間:4月26日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兩門成績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報考人員必須參加兩科考試,否則筆試成績無效。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具體名單屆時請登錄龍港市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知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zjlg.gov.cn/)發布,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共性材料:考生應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張、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以生源地報名的,須提供生源地戶口簿遷出登記記錄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本人戶口遷出信息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中下載打印,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名表(從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崗位報考條件規定的相應資格證書(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須加蓋學校公章)、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含網上簽約的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學校開具的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證明。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部分崗位需另行提供材料:
面向“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招聘的崗位,還須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組織關系證明》(附件3,須注明入黨時間并蓋黨組織章)。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予通過,不能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如有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放棄者,其空缺面試資格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予以遞補,此類遞補只進行一次。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面試時間、地點等通知信息將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發布,不另向個人發放,請密切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六)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面試通知書》、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七)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如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所有項目相同的,則需另行加試。
(八)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工作由龍港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察資格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如遇考試總成績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辦法依次遞補)。考察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考察對象名單公布之日起算。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對象名單公示后,相應崗位不再另行遞補。
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行負責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未按規定時限及要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不能在上述規定時間向招聘單位提供報考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招聘單位現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并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聘用后在龍港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四、其他告知事項
1.有關此次招聘相關信息將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請考生自報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結束,確保報名填寫的手機號碼暢通,如有更改,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2.報考人員對用人單位的專業設置有異議的,應在3月17日17時前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用人單位經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的,須在3月18日12時前向龍港市委組織部提出增補意見。
3.資格審核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在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4.參加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成績已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先行報考。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4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辦理聘用時須提供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6.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7.本公告由龍港市委組織部會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及公開招聘過程中有關事項請關注相關網站或向龍港市委組織部干部管理科咨詢(聯系電話:0577-68660070)。
附件:
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