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有關規定,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有16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24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所需資格條件等詳見《2025年麗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1),請登錄以下網站查詢:
麗水先鋒網(http://www.lsxfw.cn);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
二、招聘對象條件
招聘對象應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3.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條件。
除上述基本條件外,招聘對象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學位(部分崗位學位不作要求的詳見計劃表)。
2.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197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面向殘疾人招聘的崗位要求麗水市戶籍或生源,學位不限。
4.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計劃表。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人事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招聘崗位前須征得現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同意。報名時須提交經上述部門蓋章同意的《2025年麗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并在報名時注明身份。
除上述要求外,其他要求如下:
1.部分招聘崗位對報名范圍、學歷、年齡、工作年限、經歷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計劃執行。
2.招聘對象范圍為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的崗位,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等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0日(含),“相關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等其它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4.截至2025年3月20日,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25年3月2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6.截至2025年3月20日,未滿服務期的定向培養生不能報考。
7.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從事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等崗位,也不得報考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主動報告并按規定回避。與報考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近親屬關系的,也需主動向所報考單位報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應規定執行。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
時間:2025年3月20日14:00-4月1日12:00。
報名平臺: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事業單位考試,“地市名稱”選擇“麗水市”,點擊“2025年麗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填報相關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并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不能改報崗位,未確認的不能進入資格初審環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2025年麗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同意報考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崗位所需的佐證材料須掃描成電子文檔,在報名時間截止前(4月1日12:00前)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發送后須及時電話對接單位確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報考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的人員,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4月1日12: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殘疾證信息發送至招聘單位電子郵箱,由麗水市殘聯進行審核確認。未發送殘疾信息確認或審核不通過的,不得報考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5年3月20日14:00-4月1日16:00。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資格初審的,或處于待審核狀態中的,不得更改報考信息或報考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仍在網上報名期限(2025年3月20日14:00-4月1日12:00)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網上資格初審情況,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25年3月20日14:00-4月2日12: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網址辦理網上繳費(考試費50元/科,共100元)。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25年4月1日12: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麗水市人事考試院(傳真號碼:0578-2181602),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已繳納的考試費原路徑返回。報考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的人員,免收考試費。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是否核減、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自接到招聘單位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面向殘疾人招聘的崗位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5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4:30。已繳費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時間安排在2025年4月26日,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滿分均為100分。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后按兩個科目各占50%的比例折算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綜合應用能力》×50%。
筆試結束后,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合格分數線,未達合格分數線或缺考任一科目的不進入面試環節。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具體審核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開始前24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定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有效身份證件和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未取得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承諾。
其他人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證書。報考招聘崗位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經現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同意的《2025年麗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七)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參加面試。
(八)確定體檢考察入圍人員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等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再相等的,另行組織加試。
(九)體檢、考察
體檢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公務員體檢政策執行。面向殘疾人招聘的崗位對相關殘疾類別的體檢合格標準,按符合崗位條件的殘疾等級實際確定。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對于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的報考人員,經查實后給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處理。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進行,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十)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聘用對象在麗水先鋒網、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5個工作日。
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放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同期畢業的國外留學人員)憑畢業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專業)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
(十二)注意事項
1.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教育部發布于門戶網站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版,并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網專業庫內部分學科名稱、代碼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業目錄》(2012版,更新于2021年12月),原則上按招聘崗位所需最低學歷對應目錄制定。目錄外的專業及高一層次學歷的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根據崗位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的通知》(浙委辦發〔2020〕36號)規定,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生享受本科學歷同等待遇。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在考試任一環節出現弄虛作假、隱瞞重要信息或其他違紀違規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4.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對于社會上有關事業單位考試培訓、網站或者出版物等,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
5.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若遇麗水市事業單位招考系統問題,請及時與麗水市人事考試院聯系:0578-2181620。
6.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若報考人員有疑問的,請在正常上班時間撥打咨詢電話。公告咨詢電話:0578-2090697、0578-2091237。
若報考人員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詳見《2025年麗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1)。
監督電話:麗水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578-2090988。
附件1:2025年麗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2025年麗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同意報考證明.doc
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