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2018年蘭溪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上級要求,現將2018年我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資格復審、體(技)能測評及面試事項通知如下:
1、面試入圍和體(技)能測評入圍人員在面試和體(技)能測評前必須參加資格復審〔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崗位2”)職位的考生因報名時已審核,所以不須參加復審〕。“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和“人民武裝干部學員”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3月1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時30分至16時30分,地點:蘭溪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蘭溪市黨政中心六樓608室(府前路81號);其他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時間為3月15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時30分至16時30分,地點:社保大樓四樓多功能廳(府前路234號)。資格復審時考生除填寫并提交《面試考生登記表》(一式2份,可從網上下載)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選調生村官的由學校黨委組織部門(或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意見并蓋章的《報名登記表》);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報考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7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單位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若取得面試資格和入圍體(技)能測評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和“人民武裝干部學員”職位的考生請于2018年2月27日9:00前、其他職位的考生請于2018年3月13 日9:00前將書面放棄資格復審的決定書送到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或者電話與招錄機關聯系(聯系電話:13588634063),招錄機關將于短信方式予以確認。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2、入圍體能測評的考生定于3月16日進行體能測評,請體能測評入圍人員于3月15日資格復審時,攜帶1張2寸近期免冠彩照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及體能測評實施規則。
3、面試時間為 3月24日、2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或體(技)能測評入圍人員名單已在蘭溪人才網及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
附件1:面試考生登記表
附件2:2018年蘭溪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和體(技)能測評人員名單
中共蘭溪市委組織部
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