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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廬縣人民檢察院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計劃
招錄司法雇員5名,具體崗位、人數和報名條件詳見《桐廬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司法雇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工作職責和義務,遵守工作單位工作制度、紀律;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質、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
6.年齡要求為18至35周歲(1985年2月22日至2003年2月22日期間出生);
7.需具備桐廬縣戶籍(以2021年2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8.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配偶、父母在本院轄區內從事律師、司法審計、司法拍賣職業的或本院在職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報考;
6.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桐廬縣人民檢察院321辦公室現場報名(桐廬縣迎春三弄51號),聯系電話:0571—64225051。
(3)報名資料:報考人員須攜帶桐廬縣人民檢察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簿、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復印件,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要求:請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護工作。
2.資格審查
在現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選。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筆試。
同一崗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原則上不低于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未達規定比例的,經批準同意及公告環節后,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聘計劃。
3.考試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和綜合常識等。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在桐廬縣人民檢察院321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后,按照準考證注明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錄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試對象。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替補。個別特殊崗位面試入圍人員比例根據實際需要可以適當放寬。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考官確定為7名,邀請相關人員擔任考官,并接受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綜合成績將在桐廬檢察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4.體檢、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靸热莅疾鞂ο蟮恼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5.公示和錄用
根據報考者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桐廬人才網(網址:www.tlrcw.net.cn)和桐廬檢察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或本人書面申請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錄用資格,并由招錄單位決定是否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公示及擬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批準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如本次招考錄用的人員因故在2021年8月17日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由本單位報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根據程序按對應崗位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工資待遇
相關待遇按桐廬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標準確定。
五、其他事宜
1.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3.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4.監督舉報投訴電話:中共桐廬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縣檢察院紀檢監察組0571-64225007。
5.如有疑問,可咨詢0571-64225051。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桐廬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司法雇員計劃表》
附件2:《桐廬縣人民檢察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
桐廬縣人民檢察院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