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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輔助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上級精神,結合工作需要,特招聘高層次檢察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高層次檢察輔助人員8名,專職從事檢察官助理工作,協助檢察官辦理疑難、復雜案件,完成檢察官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參加考試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有較強的責任心和進取意識,身體健康;
3.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戶籍不限;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學歷及專業要求:
(1)36所“雙一流”A類高校(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重慶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五大政法院校(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或12所浙江省內重點建設本科院校(中國美術學院、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寧波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浙江理工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農林大學、溫州醫科大學、浙江財經大學、杭州師范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法律類、法學類專業;
(3)已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已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學歷學位及資格證書的取得時間應為2021年11月1日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考試及錄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過治安拘留處分以及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受過其他治安處理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其他原因不適合在區人民檢察院工作的。
三、報考程序
根據“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24日9:00至12月3日17:00。
登錄http://60.191.75.52:8002余杭區檢察院人事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二)資格初查
檢察院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2021年12月9日在“余杭檢察”微信公眾號上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資格審查合格者,在2021年12月22日9時至2021年12月24日10時登錄余杭區檢察院人事考試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及筆試須知,參加筆試。
(三)考試
1.筆試
(1)時間:具體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2)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
(3)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提前30分鐘到達筆試地點,請遵守防疫工作相關要求,按要求出示杭州健康碼、行程碼、3日內核酸檢測證明(境外返回及中高風險地區考生還應符合我省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才能參加考試),全程需佩戴口罩。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1:2比例的,按照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進行面試,在“余杭檢察”微信公眾號上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名單公布后,報考人員放棄面試的,可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生必須同時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提前30分鐘到達面試地點。請遵守防疫工作相關要求,按要求出示杭州健康碼、行程碼、3日內核酸檢測證明(境外返回及中高風險地區考生還應符合我省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才能參加考試),佩戴口罩。
(四)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對象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體檢考察人數與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
在“余杭檢察”微信公眾號上公布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由我院參照公務員招用體檢的相關標準和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人員,我院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2.考察
考察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用考察的相關標準和規定執行,考察時進行資格復審,由考生提供: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外院校畢業人員須提供學信網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資格復審或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資格的,在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對擬錄用人員在余杭區政府門戶網站和“余杭檢察”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辦理錄用手續,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薪酬待遇
高層次檢察輔助人員按照《杭州市余杭區機關事業單位雇員制用工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并參照杭州市余杭區政府雇員的管理辦理。招錄人員中大學本科學歷的基本年薪為9萬(不包含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績效年薪6萬;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基本年薪6萬(不包含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績效年薪12萬,聘期激勵2萬。住宿自行解決。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循本次招錄考試相關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考前會在余杭區檢察院人事考試報名系統發布。
2.對報考崗位有疑問的請按咨詢電話聯系。咨詢電話:0571-89391187,咨詢時間:2021年11月24日—12月3日9:00—17:00。
3.區紀委監委派駐區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錄進行全程監督。
4.如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檢察院、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酌情研究決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