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隊伍,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杭州市臨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輔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協輔員8名,招聘單位、工作地點、崗位、人數、條件和其他條件詳見《2024年杭州市臨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協輔員計劃表》。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專業不限。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大和網絡教育等國家承認學歷的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的人員,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考本科學歷學位崗位)和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考大專學歷崗位)均可報考符合全部條件要求的崗位。
6.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8日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1983年3月8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各招聘崗位的年齡條件為準。
7.戶籍不限。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的人員;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2)現役軍人、在普通高校就讀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以下簡稱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三、報名程序及辦法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和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4年3月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
應聘者報名時將材料交至杭州市臨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臨安區錦城街道畔湖路30號)3樓303辦公室,現場報名。
3.報名材料
(1)填寫完整并由本人簽字的《2024年杭州市臨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協輔員報名表》(附件2,網上下載填寫);
(2)近期免冠兩寸彩照2張;
(3)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無戶口簿的須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全日制的須提供大專及以上全部學歷“學信網”學歷認證書,國(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全部學歷認證書;
(5)報考退役軍人崗位的,需提供退役軍人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證明(附件3);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如發現報考多個崗位的將取消資格。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4.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反饋并說明理由,資格審查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或面試通知書。
報名結束后,如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不足1:3,將取消招聘計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各個環節,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錄用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凡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錄用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二)考試
全部報考崗位人數合計40人以下的采取面試方式,40人及以上的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試卷委托第三方專業考試機構制作。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1.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客觀題和主觀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兩者缺一不可),并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點、考場、時間及相關要求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合格線將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整體成績情況酌情劃定)人員中,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圍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三)體檢和考察
采取面試方式的,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的,面試結束后,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折合百分制,并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時,再加一輪面試,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按崗位將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規定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為政治思想品德、社會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現實表現情況。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市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四)公示及錄用
經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在臨安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與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提供虛假材料、不符合報考資格和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錄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工資待遇參照臨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
四、其他事項
1.建立儲備庫制度。招聘進入面試,但未被錄用的考生按崗位組成儲備庫。如出現缺崗情形,由招聘單位研究是否進行遞補,使用儲備庫人員。缺崗時按當場次考試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其中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遞補滿5人次后該崗位不再進行遞補,儲備庫有效期為招聘錄用公示日起12個月內。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啟用儲備庫人員:(1)錄用公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錄用資格和條件被取消錄用資格的;(2)錄用公示后,本人聲明放棄該崗位,并提供書面承諾的;(3)有效期內該崗位人員辭職的;(4)有效期內被招聘單位辭退的。本次招聘崗位以外的工作人員人事錄用均不得使用該儲備庫。
2.本次公開招聘組織方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設定考試大綱。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開設的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3.本次招聘過程的有關信息均通過臨安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s://www.linan.gov.cn)“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板塊進行公告,請注意查詢。
4.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相關規定執行。
6.本公告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公務員招考錄用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法。
報名咨詢電話:0571-61076616。
監督電話:0571-61076620(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附件1
2024年杭州市臨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協輔員計劃表
序號 |
招聘單位 |
工作地點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年齡要求 |
性別要求 |
戶籍(生源地)范圍 |
學歷要求 |
學位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條件 |
1 |
杭州市臨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主城區 中隊 |
執法輔助1 |
2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
2 |
杭州市臨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主城區 中隊 |
執法輔助2 |
6 |
40周歲以下 |
不限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退役軍人 |
附件2
2024年杭州市臨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協輔員報名表
報考崗位 |
近期2寸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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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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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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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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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籍貫 |
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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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戶籍所在地 |
落戶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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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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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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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手機號碼 |
緊急手機號碼 |
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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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時間 |
現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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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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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從高中起) |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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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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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聲明:上述填寫內容真實完整。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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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意見 |
年 月 日 |
附件3
退役軍人證明
同志,居民身份證號: ;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生源或戶籍), 學歷: ,畢業時間: 年 月 日。該同志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在部隊服役。
特此證明。
(蓋章)
年 月 日